共同铺设美好生活的无障碍之路——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

2022/7/6 10:16:43 浏览次数:1781



写在前面的话:

无障碍立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导向,是社会向上向善的力量,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为助力全国人大无障碍环境立法,《残疾人研究》杂志在2022年特推出“无障碍立法”专刊,汇集国内专家学者有关无障碍立法研究成果十余篇。本公众号将陆续刊发,供智库同仁学习交流借鉴,引领无障碍行动。本期刊发《残疾人研究》杂志记者专访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一文,从无障碍: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尊严,无障碍:用心、用情汇聚无限爱,无障碍:以立法筑成文明社会新高度等三个方面采写,内容细腻、有理有据、观点鲜明、环环相扣,值得认真品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在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立法计划,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的关键阶段,本刊以专刊的形式向在无障碍环境建设过程中做出贡献的人们致敬。我们特别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吕世明,通过这位无障碍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同时也是受益者的眼光,审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价值和意义,回顾我国无障碍建设40年来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也展现无障碍在新时代发展的美好未来。


       无障碍: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尊严

       本刊特约记者: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有了无障碍概念,到如今可以说整个无障碍建设成绩斐然,从开始的概念萌芽到现在成为人们的共识、从开始的艰难起步到现在的良好发展态势,您作为无障碍建设的推动者与见证者,是否能够想到40年间会有如此巨大的变化?

       吕世明:“无障碍”是一个舶来词,20世纪80年代初期,时任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的邓朴方同志倡导我们国家推进无障碍建设。1989年,当时的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颁布实施了我国第一部无障碍建设设计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标志着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始起步。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实施,我国从城市到农村,无障碍建设加速发展。到2020年,系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市、县数量达到1700多个,一批批无障碍示范城市、示范村镇把我国无障碍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推进。无障碍建设内容也从单纯的物质环境建设过渡到全方位的社会环境建设,从有形的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公共建筑发展到无形的法规、制度、标准、社会观念、公共意识、信息交流以及文化建设。可以说,我们已经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无障碍发展之路,成为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标志性成就。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1988年3月我有幸来北京参加了中国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当时与会的肢残人代表有许多是拄着木拐来的,或是用两只胳膊撑着一个小板凳、或划着小滑轮车进出会场,轮椅在那时还是少见的奢侈品。大会结束之后,组委会特别安排残疾人去看天安门和长城。作为这次盛会的分享者,我亲身感受到国家对我们这个群体的重视,但现实中这个起步却是非常艰难的。当时为了让我们登上长城,请了上百位年轻力壮的武警战士,四五个人一组负责抬一个重度残疾人,从长城脚下硬是把三十几位坐轮椅的重度残疾人抬上了长城的烽火台。3月的北京很冷,可是抬着我的五位战士汗流浃背,全身几乎湿透了,但是他们步履稳健,始终稳稳地向前。到了长城三分之二段时,我真是于心不忍了,再三劝他们止步,可他们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我想了个办法,我说我的身体支撑不了了,他们这才勉强停下。上长城不易,下长城就更艰难了。这是我第一次登山,在巍峨的长城上,看到壮丽河山就在眼前,蜿蜒的巨龙就在脚下延伸,我和其他残疾人朋友激动得难以自抑。但是看到抬我的五位战士,内心又很愧疚。这就是当时的“无障碍”,完全靠道德力量和慈善义举来实现。所以这个情景、这个感受在我的心灵深处,一辈子也忘不了。

       而今面貌大为不同,2008年以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为契机,北京对长城景区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可以直接通达长城的烽火台。去年我还登上了湖南莽山的五指峰景区,这可是海拔近2000米的高峰!莽山是全国首家无障碍山岳旅游景区,通过架设索道、开拓平整宽敞的无障碍栈道,并配置电梯、扶梯等无障碍设施,老年人、残疾人、小孩子也能跟其他游人一样在崇山峻岭之间穿梭畅游,成为自由而有尊严的旅游者。这就是无障碍的魅力,也是社会文明力量的见证。


       本刊特约记者:您经常说,无障碍就是人的生命线。您是怎样理解无障碍与生命之间的关系的?

       吕世明:对于摇着轮椅的残疾人来说,一级台阶、高低不平的区区几步,就是高山峡谷,而无障碍设计就能让轮椅自由出入。无障碍对于残疾人就像空气之于飞鸟、河水之于游鱼,是须臾不可离的。我本人就曾多次由于乘坐轮椅遇到一寸高的台阶,轮椅意外倾翻导致骨折、轻微脑震荡,最严重的一次是脑对冲出血。一级台阶都有伤人害命的危险,所以,我和很多残障人士一样,视无障碍为生命线。

       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依赖感和依存度非常高,甚至需要终生相伴。老年人也会在某一个阶段对无障碍环境和适老化的需求明显提高。日常生活中,孕妇、儿童和临时受伤者或是拖着行李的人,对无障碍环境也都有需求。只有当障碍阻碍了我们参与社会生活时,无障碍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才会凸显出来。所以,我也常对年轻的同志讲,今天的无障碍是为了自己的爷爷奶奶,明天的无障碍是为了自己的爸爸妈妈,后天的无障碍就是为了自己和我们的孩子。

       我把无障碍设施比作灭火器,是每处场所都必配、标配的,需要的时候随时可用。无障碍设施还得是好用的、切身的、应手的。从我和我的伙伴们这几十年摔倒、磕碰的经验中,从我去各处观察、调研的体验中,我总结了10个“逢”的无障碍设计原则:逢棱必圆、逢台必坡、逢陡必缓、逢滑必涩、逢沟必填、逢隙必合、逢差必零、逢碍必除、逢险必排、逢错必纠。这里的每一条经验,都是我们用生命体验换取的。无障碍虽然有时候会被忽略,但人们一旦需要的时候就能用到、就能起效,无障碍在细微之处体现着它的价值和温度。


       本刊特约记者:在保障生命安全的同时,您觉得无障碍还会为残疾人甚至整个社会带来什么?

       吕世明:在有障碍的环境中,残疾人只能无奈地窝在家里,被动地适应狭小的空间,处处事事只能对付、应付,时时感受生活的不易,由此产生环境和心理的双重障碍,自然就导致残疾人在平等参与、融合共享的缺失缺憾。所以无障碍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让每个人都有了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这关乎每一个人的尊严和价值。

       在火车上上厕所就是一件非常普遍的困扰残疾人的事,我自己和我的伙伴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火车上,如果卫生间没有无障碍设计,我们的轮椅就进不去,为了不麻烦别人,就只能不喝水。如果遇到长途旅行,那更像是灾难一般。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想,如果是一个男孩子,他憋不住了,就算进不去卫生间的门,卡到卫生间门口,他照样能解决,可如果是一个女孩该怎么办?她没法丢掉她的尊严啊!回想当年读大学时,图书馆、体育馆这些同学们最爱去的地方基本与我无缘。同学们抬着我去过一次图书馆,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去了,心里怕麻烦别人。记得我去过一次海边,也是同学们推着、背着过去的,在沙滩上席地而坐,吹吹海风,喝着啤酒,心里很畅快,但去了一次就再也不去了,还是怕麻烦别人。所以,无障碍能够带给残疾人什么?那就是独立、自主、自由的生活,可以不依靠别人,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

       如今我们看到,国家和社会越来越多地考虑到残疾人群体的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断出台,标准也在不断调整,目的是让残疾人有机会平等地走入社会,接受教育、获得就业、参与文体活动,实现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党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现在,残疾人高考可以申请合理便利的方式,残疾人有了用人单位定向招录、按比例就业,社区、家庭也有了无障碍改造。在海迪主席长达10年的呼吁下,残疾人可以领取合法驾照,驾车出行。这些改变是人道主义的体现,是对人的重视和尊重。原来我们都认为自己不能,现在逐渐地能够认识到不是我们自己不能,是环境没有让我们能。无障碍建设不仅改变了环境,更改变了人们对残障人士、对弱势群体的看法,它为每一个人融入社会、共享物质和文化成果创造了条件。


       无障碍:用心、用情汇聚无限爱

       本刊特约记者: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种有形的、无形的、物质的、精神的,都需要充分考虑,这样一个系统庞大的工程需要汇聚各方力量,是如何推进的?

       吕世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在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经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深入实施,国家“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做出“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已经连续五年提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出重要部署和明确要求。这一系列的顶层设计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同时,我们也在地方推动无障碍环境示范城市创建。从2002年在12个城市开展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到现在在全国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北京冬残奥会已经圆满闭幕,为了筹办冬残奥会,北京市从2019年开始在全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专班组长,设立了专家组,还邀请了残疾人作为监督员,三年共整治整改无障碍点位30多万个。在满足冬残奥会赛事需要的同时,也使首都基本实现城市无障碍化,为北京这座双奥之城留下了十分宝贵的遗产。可以看出,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政策引领、政府推动到社会共建形成合力,已经进入了由点到面、由量到质发展的新阶段。


       本刊特约记者:我们能够感受到,无障碍发展其实得益于国家重大发展契机,如北京两次举办奥运会,在这些重要的时间节点,我们是如何抓住机遇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

       吕世明:其实这也是我国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抢机遇、育成果、抓示范。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每跨上一个大台阶,都是得益于国家的重大工程项目把无障碍纳入其中。

       北京冬残奥会刚刚圆满落幕,习近平总书记对冬残奥会的筹办格外关心、高度重视,每次实地考察都同时听取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备赛情况报告,一体部署各项筹办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好场馆建设和管理,同步推进各类配套设施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要为运动员提供方便、快捷、精准、细致的服务,特别是针对残疾人运动员的特殊需求,增设相关无障碍设施。北京冬残奥会无障碍环境建设很好地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得到了各国运动员、官员以及无障碍专家的称赞,衣食住行的处处无障碍设计温暖了赛场内外。

       党的十八大以来,无障碍发展面临新的重要机遇,我们不失时机地抓住一些重大的有标志性的工程项目推广无障碍,形成了一批重要的示范窗口。比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河北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场馆、粤港澳大湾区、康复大学、西湖大学,以及刚刚落成投入使用的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等等。2018年雄安新区提出将建设无障碍共享之城。去年,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致力于打造智慧无障碍示范区,并且在全国首次提出了“无障碍城市”的概念。这些先行先试的做法,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和人文关怀。在这些示范窗口的不断实践中,我们也摸索出一套更高水平的建设标准和规范,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无障碍发展之路。

       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时候不能平铺直叙地推进,要讲时机、讲策略、重实效。“复兴号”高铁无障碍改造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听到残疾朋友反映高铁车厢不方便,我半信半疑,觉得高铁有些年头了,“和谐号”没有障碍,“复兴号”也应当是无障碍啊,就想亲自体验一下。2018年10月,我在外出调研过程中特意安排了一次用轮椅独自乘坐高铁的出行,坐的是从成都到北京的“复兴号”动车,真把我给吓住了,过道过不去、卫生间进不去、车厢里也没有任何可以停轮椅的位置,我只能停在两车厢铰接处稍微宽敞一点的地方坐了7个小时。这期间我要在每一次停车的时候挪出地方给下车的旅客让位。因为进不去厕所,我一路上不敢喝水。整整7个小时,我真是感慨万千,无障碍不进步就是退步!在高铁到达北京西客站之前,我就和国铁集团、北京铁路局以及中国残联的部门同志取得了联系,下车后立即就地召开解决“复兴号”列车无障碍问题的现场会。我现身说法,感染了大家,也催生了“复兴号”列车无障碍的升级改造。经过专家团队和国铁专业部门的共同改进、创新和优化,现在,新的“复兴号”高铁无障碍车厢、无障碍设施已经布局合理、更加人性化,无障碍设计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去年年初,京张高铁“复兴号”智能动车组全线升级无障碍设施,我和大家一起去体验,一路顺畅、毫无障碍,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创造了条件、展示了风采,得到国际赞誉。所以我常说,用轮椅丈量无障碍环境,用无障碍环境丈量社会文明,这是我的真切感受,也是我对无障碍事业执着与热情之所在。


       本刊特约记者:我们看到,最近几年,地方都会联动有关高校组织,举办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展示应用推广活动,用意为何?

       吕世明: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到越来越多方面的重视与支持,每年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展示成果也越来越丰富,涵盖了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成功案例等诸多方面,涉及城市规划、乡村发展、旅游景区、校园推广等诸多领域。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智能化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因此,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领域也由前几年的物质无障碍拓展到信息无障碍,特别是现代科技创新背景下的无障碍发展成就。正如你所说的,我们通过组织这样的展示推广应用活动,增添信心、凝聚力量、融合共享,把无障碍环境建设整体往前推进。

       无障碍环境建设要上水平、提质量,很重要的一点是需要理论研究的支持,需要智库和专家发挥作用。2016年我们依托清华大学成立了无障碍发展研究院。目前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和多家高校、科研机构、设计研究院等,已经形成一个多方融合开放的交流平台,将各方力量汇聚起来,共同推动无障碍理论研究、政策设计、标准制定、培育示范、人才培养和专业智库建设。同时,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西湖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各大高校先后成立了无障碍研究机构,开展政策法规、设计改造、技术标准、智能辅具、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研究。同时借助各类专门机构的力量,将科研的、信息化的、从事无障碍服务的、从事智能化信息产品研发的机构聚合起来,加强协同合作,贯通无障碍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无障碍不仅关系到一部分人的权益和福祉,还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当前一项迫切的任务是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开展高水平的战略研究,从整体上完善顶层设计,实现系统性推进。2019年我策划组织推出一套共十本的国家无障碍战略研究与应用丛书第一辑,邀请中央党校原常务副校长何毅亭为这套丛书作序。邀请中央党校国家战略学首席专家段培君教授、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庄惟敏院士担任顾问。最近,国家无障碍战略研究与应用丛书第二辑(全十册)刚刚出版,邀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作序,邀请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叶静漪、清华大学建筑院士庄惟敏担任顾问。两套丛书都获得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并纳入国家“十三五”“十四五”的重点书目。在新时代,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对于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落地见效、促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无障碍事业和老龄产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无障碍:以立法筑成文明社会新高度

       本刊特约记者: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北京、上海、广东等一些地方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应该说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已经形成,为什么还要在全国人大推动立法?

       吕世明: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跨领域,其建设管理监督的复杂性也决定了需要有更好的法律制度来保障。进入新时代,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进一步走上法治化轨道。无障碍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我深切地体会到,法治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我在这里举一个例子,导盲犬如今能走进社会,走入大众视野,就是得益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为了能让国内外的盲人运动员出入方便而临时立法的。2000年,我们申办北京奥运会的时候承诺导盲犬可以入境,但法律没有相关规定。2006年,大连成立了中国内地第一家导盲犬培训基地,2007年5月,两只受训合格的导盲犬跟随当地代表团去昆明参加全运会,从大连乘坐南航班机,乘坐飞机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但最终它们出现在了国内大型体育运动会的赛场。2008年4月,我国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专门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一次从法律上为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开了绿灯。2008年7月,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导盲犬使用和管理的通告》,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导盲犬出行给予了法规上的保障。于是在北京残奥会开幕式上,我们看到导盲犬登上了舞台,在现场绚烂夺目的灯光和9万多名观众如潮的欢呼声中,一只导盲犬安静地、镇定地引导着我国首位残奥会金牌得主平亚丽,完成了火炬传递。如果没有当时的临时立法,就不会有这样暖心的一幕,北京奥运会的“人文奥运”理念也会因此而留下遗憾。

       近年来,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进程的加快,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纷纷出台。2012年,国务院颁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家残疾人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中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出了规定,各省区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了无障碍法律法规体系。但现行法律中有关无障碍的规定呈零散碎片化的状态,法律之间缺乏协调统一和有效衔接。专门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条例、标准等都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约束力也有限。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盲道被挤占损坏、无障碍设施维护不到位等现象还非常普遍。无障碍建设管理不系统、不规范,监督检查评估等重要内容不到位,这些都需要通过立法来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本刊特约记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倡导支持下,近两年,各地纷纷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您被称为无障碍公益诉讼的“宣传大使”,为什么要大力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在实践中有哪些收获和启示?

       吕世明:最高检将保护残疾人权益纳入公益诉讼重点领域,这是司法实践的一次创新。在推动无障碍公益诉讼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治强大的推动力,感受到在全过程中人民民主监督支持下,检查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我被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办实事的决心、温情和智慧所感染,为他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执行力点赞!

       最早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的是杭州。2020年初,杭州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无障碍检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交通出行、无障碍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半年时间里排查违法点位数万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助推了杭州无障碍环境建设提档升级。随后,广州、湖南、黑龙江、吉林、北京等地方也陆续开展了这项实践。在福建,检察院针对无障碍停车位设计不规范、随意占用无障碍停车位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部门牵头公安、财政、残联等部门对无障碍停车位进行规划整改,效果非常好,无障碍专用停车位在足额配备的基础上,设计规范、标识醒目,并且加大了对随意占用无障碍停车位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出行。我理解这是小切口、大民生,小成本、大作为。

       公益诉讼是为了维护公共的利益,促进社会平衡平等,和谐发展,补强法律规制的短板。无障碍是公共利益的重要领域,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2.67亿老年人,他们也想自由出行,融入社会,也有精神上的愉悦和追求。可是现在有些法律法规条文大多是倡导性的、软性的,对于一些没有执行到位的、没有处罚,无障碍公益诉讼直面法律保障的不足。

       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联发布了无障碍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这不只是无障碍公益诉讼的案例,也是用法治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典型案例,为我们继续推动无障碍立法增加了底气,也提供了思路。它让我们看到,用法治的手段,可以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公益诉讼的实践,反过来印证了无障碍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本刊特约记者:“十四五”时期,我国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无障碍立法是否已经“恰逢其时”?您对无障碍立法能够带来的美好生活有哪些展望?

       吕世明:无障碍立法带给社会向上向善的力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导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要实现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更要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无障碍立法体现了在新阶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弱有所扶的原则,是实现平等包容、可持续发展议题的应有之义。

       从2018年开始,每年的全国两会,我都提出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建议。有几百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共同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奔走呼吁。我想在当前老年人、残疾人对无障碍的巨大需求和我国逐渐完备的法治环境的基础上,无障碍立法已经刻不容缓。现在全国人大社会委已经着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部体现中国特色、合乎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无障碍立法一定会早日完成。

       我从事无障碍环境建设30余年,深刻感受到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算不上是惊天动地的事业,也谈不上是轰轰烈烈的惊人举动,但是朴实无华、处处可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业,是幸福工程和文明实践。我们期盼有一天,无障碍定会融入国家和社会发展,必将惠及社会全体成员,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交流不便者都能自由、安全、便利地享受幸福生活、感受阳光绿地、参与社会活动、实现人生价值。这是我们始终坚守、矢志不渝推动无障碍事业发展的动力所在。(本刊特约记者  孙玉伟

END


来源:残疾人研究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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